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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医院拒绝报销医保,参保人是有权利采取一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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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信访部门投诉 :可以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等相关材料,向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信访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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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全国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专用号码或政府服务热线 :可以拨打12333或12345等热线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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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医保局的公众号上投诉 :可以通过“国家医保局”等官方公众号提交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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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卫健委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如果涉及乱收费问题,可以向卫健委或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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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参保人有权对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情况进行查询、核对,并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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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医院协商或请求卫生健康管理部门介入调解 :当内部解决途径受阻时,可以考虑与医院直接协商,或请求卫生健康管理部门介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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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其他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参保人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在行使上述权利时,应当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以便于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对于社保部门不予报销的决定,参保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如果医院拒绝报销医保,参保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讨回自己的权益。建议先尝试与医院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