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多开药是否算作骗取医保,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手段。一般来说,以下几种行为可能构成骗取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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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诊疗项目 :医院通过虚假诊疗、虚假住院、虚增耗材等方式骗取医保资金。例如,某职工疗养院、慈善医院通过虚假住院、伪造病历、虚开治疗项目等手段虚报住院人次和费用,骗取医保资金超过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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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量、重复开药 :一些不法分子专门收集他人医保卡购药或诱导参保人员多开药品贩卖牟利,形成“收卡—购药—收药—卖药”的非法套利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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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医保卡进行非法交易 :个人将医保卡借给他人使用或者参与非法药品交易,本质上属于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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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收据 :医院虚开收据协助患者骗得医保资金,可能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或欺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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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医疗 :虽然“多开”并不完全等同于“虚开”,但在医疗过程中所采用的诊断及治疗措施超出治疗疾病本身的需要,并造成医疗费用和资源的浪费,甚至不利于机体的医疗行为,可能被视为过度医疗。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并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案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综上所述,医院多开药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构成骗取医保的行为,具体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来判断 。建议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严格遵守医保规定,避免涉及任何形式的医保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