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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是可以转移到其他城市的 。当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时,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也会随之转移,包括个人账户余额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累计计算。这样,参保人员在新的就业地就能继续享受到医疗保险的待遇,保障其医疗权益的连续性。
办理医保转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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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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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不小于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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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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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历史欠缴记录(未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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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未办结转入业务。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医保转移和续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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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的地方网厅,可以直接提交“医疗保险转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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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到转出地或者转入地医保服务窗口办理。
此外,如果转入地的医保政策允许,转出地虽已停止参保,同样可以顺利接续。
建议您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合适的办理方式,确保医保关系能够顺利转移,保障自己的医疗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