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范围和标准如下:
- 报销范围 :
-
药费
-
辅助检查费(如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限额200元
-
手术费(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
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 报销比例 :
-
乡镇级医院 :
-
报销比例60%
-
起付线较低
-
县级医院 :
-
报销比例40%-60%
-
起付线400元
-
市级医院 :
-
报销比例30%-55%
-
起付线600元
-
市外医院 :
-
报销比例25%
-
大病补偿 :
-
超过5000元的部分分段补偿,具体比例为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 额外补贴 :
- 60周岁以上老人住院费用每天国家补贴10元,最高补贴200元
这些规定旨在减轻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居民在选择医疗机构时,优先考虑基层医疗机构,以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和更低的起付线。同时,注意年度内的报销限额,合理规划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