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标准如下:
- 缴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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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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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不低于650元。
- 普通门诊报销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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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如村卫生所、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到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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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根据具体病种有所不同。
- 住院报销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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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高达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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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60%-70%,起付线标准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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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封顶线为12万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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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病种和DRG收付费模式下,省内其他统筹区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40%。
- 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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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到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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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分段上调,最高可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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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激励政策: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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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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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救助对象中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由70%调整至75%。
这些调整旨在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并促进分级诊疗机制的形成。建议参保居民及时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