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6点
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6点 是法律意义上的“夜间”,在这个时间段内,如果产生了与环境不相适应的噪声排放,且对居民造成了干扰,即可认定为“噪声扰民”。不过,也有规定称晚上9点或10点开始即为扰民,这可能是由于不同地区或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
此外,对于建筑施工等特定活动,法律还规定了特定的作业时间,如在 12时至14时和19时至次日7时 之间进行施工是不扰民的。
因此,在遇到噪音扰民问题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规定,向当地城管执法部门、环保部门或公安机关投诉或报警,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