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的起付线为 1800元 ,这意味着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费用报销之前需要自己先行支付的费用额度。具体来说,这1800元是指医保必须累计花费的金额,超过这个金额以上的部分才能进行医保报销。凡是没到1800元的部分,都需要参保人员自己承担。
起付线是基本医疗保障的起付标准,按照医保基金与参保人员个人共同负担住院医疗费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原则,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自己要先承担一部分后,医保基金才按规定比例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起付线是针对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分别设定的。对于在职职工门诊,起付线为1800元;对于住院,第一次住院的起付线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每次住院的起付线为650元。
此外,补充医疗保险可以覆盖医保的自付部分,对于超过起付线后的自付部分进行补充报销,从而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