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北京医保的起付线1800元 不是指报销后剩余的1800元 ,而是指参保人员在进行医保报销前,需要自己先行支付的费用总额。具体来说,这意味着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的医保账户必须至少有1800元的累计花费,超过这个金额的部分才能按照医保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如果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未达到1800元,那么这部分费用需要由个人全额承担。
对于门诊医疗费用,起付线为1800元,这意味着在职职工在社区卫生机构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门诊医疗费用超过1800元且在20000元以下的部分,按照70%的比例报销;超过20000元的部分,按照60%的比例报销。对于住院医疗费用,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为650元,报销比例则根据医院级别和费用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需要注意的是,起付线是针对每个自然年度累计计算的,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计算周期,起付线在每年的1月1日会重新计算。此外,起付线仅适用于门诊医疗费用,不包括住院医疗费用。
综上所述,北京医保的起付线1800元是指参保人员在进行医保报销前需要自己先行支付的费用总额,而不是指报销后剩余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