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者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 优先用血权利 :
- 除临床急救用血外,同等条件下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献血者临床用血。
- 免费用血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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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者累计献血量未达到800毫升的,按本人献血量的三倍享受免费用血;达到800毫升以上的,可以终身免费临床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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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本人终身享受免费用血;其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子女配偶就医的,可以按照总量800毫升免费使用血液。
- 亲属免费用血范围 :
- 将享受免费用血的人群范围扩大至“献血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子女配偶”,总量以献血者所献血液总量为限。
- 医疗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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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地区,无偿献血者可以享受门诊费用减免、免费游览景区等优惠。例如,江西省规定,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等奖项的个人可以享受免费游景区和免交门诊费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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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和威海市等地规定,无偿献血者可以获得免费游览由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收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等“三免政策”。
- 表彰奖励 :
- 献血者可以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银奖、铜奖等表彰奖励。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可荣誉终身荣誉奖。
- 其他福利 :
- 一些地区和单位可能会为献血者提供其他形式的福利,如物质奖励、带薪休假等。
综上所述,无偿献血者可以享受优先用血、免费用血、亲属免费用血、医疗优惠、表彰奖励以及其他福利等多方面的待遇。这些政策旨在鼓励更多的人参与无偿献血,保障血液供应,同时表彰和激励献血者的无私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