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的管理部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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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农合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具体由“医保局”或“医保科”管辖,有些省份也设有专门的新农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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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且新农合归国家医疗保障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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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新农合管理部门 :在实际操作中,新农合一般由县新农合管理部门管理,这些部门通常是市卫生局的二级机构,有的地方也称为合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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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 :在一些地区,如果实现了二保或三保合一,新农合可能统一归社保局管理。
综上所述,农村合作医疗主要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具体由医保局或医保科负责,有些省份设有专门的新农合科。在一些地方,新农合也可能归社保局管理,具体管理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