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报销需要以下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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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或户口簿 :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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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医保卡 :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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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原始收据 :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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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明细清单 :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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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历和出院小结 :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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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慢性病证明 :如患有特殊慢性病,需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慢性病诊断证明和门诊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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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备案材料 :如需要转诊,应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等相关证件,到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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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报销材料 :在市外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诊的患者,需要在出院后的规定时间内,携带就医资料以及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前往区服务中心或新农合管理部门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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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办理报销的 :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建议在就诊前或就诊过程中,妥善保管好所有与医疗相关的票据和资料,以便在报销时能够顺利提供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