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合作医疗跨省就医的报销流程和政策相对复杂,涉及备案、直接结算、报销比例等多个方面。以下是详细的指南和注意事项。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备案人员范围
-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 短期异地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备案办理方式
- 线上渠道: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广西医保”微信小程序、“广西医保”APP、“桂医保”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办理。
- 线下渠道:到各级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
备案有效期
-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未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
- 短期异地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为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备案有效期结束后,参保人员因同种疾病确需在就医地继续治疗或再次转外就医的,可申请将备案有效期延续6个月。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结算方式
- 联网直接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医疗保障凭证就医,在就医地的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享受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等直接结算服务。
- 手工报销:因特殊情况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未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可垫付医疗费用后,持相关材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
注意事项
- 备案开始时间:参保人员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就医地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的定点医药机构可进行联网直接结算。除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外,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在出院结算前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也可进行联网直接结算。
- 急诊备案:因急诊或抢救在异地住院未办理异地急诊备案,但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在入院登记时上传了急诊标志,视同已办理了急诊备案。
报销比例和政策
报销比例
-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提供异地就医备案证明材料办理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手续的,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同等医保待遇。但如果选择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应履行承诺事项,在备案有效期内回参保地住院治疗的,医保基金的报销比例在参保地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20%;如果能在入院前补齐异地就医备案证明材料,则可按参保地的正常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 异地急诊就医人员:医保基金报销比例按参保地就医的报销比例执行。
- 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在转入就医地治疗前办理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备案的,医保基金的报销比例会在参保地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10%;在转入就医地治疗后才办理备案手续,报销比例会降低20%。
- 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跨省临时就医备案是为跨省异地就医提供直接结算的便利服务,以解决非急诊且未转诊、因本人原因需要临时在外省就医人员跑腿报销和垫支的问题,医保基金报销比例在参保地就医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20%。
报销范围
在自治区外,只要是在本人备案的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住院和5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的医疗费用,以及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费用,也可以直接联网结算。
注意事项
办理材料
- 跨省异地安置退休: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提供居住证明(本人或所投靠亲属的异地户籍证明、居住证、房产证明、租房合同任选其一,及本人与所投靠亲属的关系佐证材料,关系佐证材料如户口本、结婚证等,无法提供的,提供个人承诺书)。
- 跨省常驻异地工作:提供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明确写有备案地址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 跨省转诊:提供自治区内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广西基本医疗保险转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就医证明》。
- 跨省异地急诊:提供急诊住院材料(有急症病情描述的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或入院记录)。
报销时间
具体报销时间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广西合作医疗跨省就医的报销流程包括备案、直接结算、报销比例和政策等方面。参保人员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备案方式和办理渠道,并准备好相关材料。报销比例和政策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建议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广西合作医疗跨省就医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广西合作医疗跨省就医的报销比例如下:
-
长期异地就医人员和短期异地就医人员:办理异地备案后,按参保地就医的报销比例执行。
-
异地转诊人员:办理异地备案后,转诊到自治区外住院的,在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10%。
-
非急诊且未转诊、因本人原因需要临时在外省就医的人员:在自治区外住院的,在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20%。
-
未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且不符合补办备案手续条件的在外省就医人员:医保基金报销比例在参保地就医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20%。
广西合作医疗跨省就医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广西合作医疗跨省就医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
跨省异地安置退休:
- 户口簿首页
- 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 或个人承诺书(户口簿复印件,承诺书原件)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
- 居住证明(异地户籍证明、居住证、房产证明、租房合同任选其一)
- 本人与所投靠亲属的关系佐证材料(如户口本、结婚证等)
- 或个人承诺书(居住证明和关系佐证复印件,承诺书原件)
-
跨省常驻异地工作:
- 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
- 异地工作单位证明
- 工作合同(明确写有备案地址合同)
- 或个人承诺书
-
跨省转诊:
- 自治区内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广西基本医疗保险转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就医证明》
-
跨省异地急诊:
- 急诊住院材料(有急症病情描述的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或入院记录)
-
其他材料: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 《广西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就医备案登记表》
- 《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
广西合作医疗跨省就医的结算流程是怎样的
广西合作医疗跨省就医的结算流程如下:
线上办理流程
-
注册账号及申领个人印章:
- 网页端: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s://zwfw.gxzf.gov.cn/)注册账号。
- 移动端:下载并安装“智桂通”APP,完成注册和高级实名认证后申领个人印章。
-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登录平台后,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事项。
-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备案类型(如跨省异地安置退休、跨省长期居住、跨省常驻异地工作、跨省转诊、跨省异地急诊等)并提供相应材料。
-
选择异地备案就医地:
- 选择需要备案的就医地市或直辖市,若前往海南、西藏等省级统筹省份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备案到就医省份或兵团。
-
门慢跨省直接结算(如适用):
- 若需进行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选择需要结算的门慢病种并填写定点医院信息,确保定点医院所在地的医保区划与异地就医备案所在地一致。
-
提交申请并查询进度:
- 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可通过“广西政务一体化平台”或“智桂通”APP查询办理进度。
线下办理流程
-
准备材料:
- 根据备案类型准备相应材料,如户口簿、居住证明、工作证明、转诊证明等。
-
前往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 携带材料前往参保地的各级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提交申请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选择异地备案就医地:
- 在窗口工作人员指导下选择需要备案的就医地市或直辖市。
-
门慢跨省直接结算(如适用):
- 如需进行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与工作人员确认定点医院信息。
-
领取备案回执:
- 办理完成后,领取异地就医备案回执单,以便后续就医使用。
就医及结算
-
就医时出示凭证:
- 在备案有效期内,前往已开通跨省联网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
直接结算:
- 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可直接在就医地结算,无需回参保地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