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年累计最高限额20万元
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限额每年 每人累计最高限额为20万元 。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如下:
- 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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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可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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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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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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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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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辅助检查费(如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等)以及手术费均可按规定报销,其中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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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在指定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可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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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特定大病门诊(如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还报销支付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化疗、放疗,重症尿毒症的血透和腹透等,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 大病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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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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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最高限额20万元。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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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限额和比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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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也需了解清楚,以便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