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低保(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报销比例如下:
- 先保险,后救助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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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群体应先依照各自参加的医疗保险险种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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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下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即再报销60%。
- 具体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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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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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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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对于低保户住院报销原额度为60%,加上医疗救助的60%,总的报销比例可达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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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的低保农合住院报销比例为40%,一年最高可报销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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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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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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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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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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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 大病补偿 :
- 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 封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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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住院费用在经新农合报销后,剩余部分可向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救助比例通常为60%左右,但具体比例因地区政策差异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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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所承担的医药费就是经两次报销后所剩费用加上自费部分费用。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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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当地政策 :由于不同地区的报销比例和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医保局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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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相关材料 :在申请报销时,需准备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等材料,以便顺利申请到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