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断缴4年后是可以重新参保的,但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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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欠费 :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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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期 :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缴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考虑到参保人实际情况,允许参保人通过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缴费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每多缴纳1年的费用,可以减少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需要注意的是,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以后的变动等待期不少于3个月,加上原有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需至少等待6个月。等待期具体标准由各省份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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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 :职工医保断交4年了,可以继续缴纳。中断以后可以继续缴费,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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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重新参保的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的(不含补缴年限),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连续缴费不满3个月的,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
综上所述,医保断缴4年后可以重新参保,但需要先补缴欠费,并根据断缴年限承担相应的等待期。建议尽快办理补缴手续,以减少等待期并保障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