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两个城市的合并流程如下:
- 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
- 参保人需要在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 申请接续关系 :
- 参保人携带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新就业地的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 审核条件 :
-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 清理缴费情况 :
-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 办理基金划转 :
-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 合并医保关系 :
- 医保合并通常涉及原医保所在地的注销和新医保所在地的登记两个步骤。个人需要先在原医保所在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获得相关证明文件后,再到新医保所在地进行医保关系登记。
- 注意事项 :
- 在办理医保合并时,个人需要注意确保自己的医保缴费记录和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同时,还需了解新医保所在地的医保政策和规定,以便及时调整自己的医保使用习惯。
- 合并后的影响 :
- 医保合并后,个人的医保缴费年限和余额将会累计计算,同时,个人在新医保所在地也将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通过以上步骤,参保人可以将原参保地的医保关系顺利合并到新就业地,确保医保待遇的连续性和便利性。建议在办理合并手续前,先咨询两地医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流程,以确保合并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