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 C 类人才即地方级领军人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年龄要求 :年龄一般应在 60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
工作合同与社保 :全职引进或新培养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 3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西安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在西安市创业的,申请确认地方级领军人才的,所创办企业实到现金出资分别不低于 100 万元,人才本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股权超过 30% 的股东(或地方级领军人才本人实到资本不低于 30 万元,不允许代持股) 。
柔性引进 :柔性引进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 3 年以上服务协议,每年在西安市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 3 个月。申请确认为企业经营管理领域地方级领军人才的,除符合相应标准外,年收入须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4 倍以上或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 5 万元以上 。
分类目录条件
科技创新创业领域 :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 5 名完成人等;省专利奖金奖第一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任务(课题)负责人等 。
企业经营管理领域 :近 5 年担任中国制造业企业 500 强总部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研发主要成员(每个单位限报 3 人);在西安市先进制造业等重点产业领域担任上一年度纳税额累计超 4000 万元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和首席技术专家(每个单位限报 3 人)等 。
教育、卫生领域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青年学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师德标兵、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省特级教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