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项目和地区政策有所差异,但大体上遵循以下规则:
- 学生、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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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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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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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 70周岁以上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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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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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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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 其他城镇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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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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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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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 门诊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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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一般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在50%左右,具体比例依据当地政策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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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门诊 :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可能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较高,如80%。
- 大病医疗 :
- 参保人员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年度累计达到一定金额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报销,报销比例为60%-90%。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以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因为政策可能会随时间变化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