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交400元的医保属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门诊是可以报销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下是具体介绍:
报销范围
普通门诊:包括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的日常门诊诊疗,如感冒、发烧等常见疾病的诊治,以及相关的检查、化验等费用。
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慢性疾病,以及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等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费用。
“两病”专项保障:对于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参保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
报销条件
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员需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才能享受门诊报销待遇。
符合医保目录:所发生的医疗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范围,即国家医保支付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项目清单。
达到起付线:部分地区设有门诊起付线,如河南的门诊起付线为200元/年,需在达到起付线后才能按规定比例报销。
报销比例和限额
普通门诊:在不同地区的报销比例和限额有所不同。如河南超出起付线以上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50%;苏州每一结算年度在1200元限额内由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结付。
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一般较高,如河南的报销比例为70%,且设有不同的月限额标准。
“两病”专项保障:报销比例为60%,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高血压)或600元(糖尿病),同时患有两种疾病的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