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灯设置的国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信号灯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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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路口的信号灯高度不应低于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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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横道信号灯的安装高度应当为2米至2.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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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道信号灯的安装高度应当为5.5米至7米。
- 设置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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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交叉口、人行横道、学校、医院、公园等重要或复杂的地点,以及需要控制车辆或行人流量的地点,应设置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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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中央分隔带或隔离设施的道路上,应设置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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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轨电车路线与其他道路交叉或平行的地点,应设置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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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公共汽车专用道或公共汽车站台的地点,应设置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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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自行车专用道或自行车停放场所的地点,应设置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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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盲人通道或盲人设施的地点,应设置盲人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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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他需要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和效率的地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信号灯。
- 安装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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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挂式:将信号灯悬挂在跨越道路的横杆上,适合于宽度较大或无法在路边安装立杆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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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杆式:将信号灯安装在立杆上,适合于宽度较小或有足够空间在路边安装立杆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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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臂式:将信号灯安装在伸出道路一侧的悬臂杆上,适合于宽度较大或无法在对面安装横杆或立杆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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嵌入式:将信号灯嵌入在道路表面或隔离设施上,适合于需要增加视觉效果或节省空间的地点。
- 罗列顺序 :
- 红色、黄色、绿色三色圆形信号灯应按照从上到下挨次罗列,即红色。
- 相位设置 :
- 信号灯相位指信号灯在一个周期内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时间发出不同颜色或形状的信号,以控制不同方向或不同位置的交通流。
- 设置原则 :
- 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和效率为目标,以满足道路交通需求为依据,以科学合理为原则。
- 设备要求 :
- 信号灯设备、控制器、检测器等设施应采用先进可靠的技术。
- 法律法规依据 :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和安装符合规范,从而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和效率。在实际应用中,还需结合具体道路条件、交通流量、交通组织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和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