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挂号费是可以用医保报销的。根据成都市医保政策,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门诊挂号费,可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具体报销流程和标准如下:
报销流程
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可以直接结算挂号费,医保部分由医保基金直接支付,个人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手工报销:如果因特殊原因未能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可以在就医后,携带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医保卡、发票等)到参保关系所在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报销标准
起付线:成都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设有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次门诊就诊的起付线为200元。
报销比例: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为50%;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报销比例为60%。
年度支付限额:退休人员的年度支付限额为2500元,当年度内报销费用达到此限额后,本年度内不能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因此,成都挂号是可以用医保报销的,但需满足上述条件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