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使用过的机器设备的税率根据销售主体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以下是具体情况:
一般纳税人
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如果放弃减税,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销售旧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税率适用于销售使用过的机器设备的情况,但具体的税务处理可能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来确定。如果有具体的销售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当地税务机关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