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保的报销金额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额度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
-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
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
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
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
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
-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
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
-
三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5%;
-
二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5%;
-
一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5%。
-
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
-
三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
-
二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
-
一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
-
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
-
三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5%;
-
二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5%;
-
一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5%。
- 特殊疾病门诊 :
- 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原则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80%。
- 职工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 医疗费用在医疗保险统筹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职工支付比例不低于75%,居民报销比例不低于70%。
- 住院起付线 :
- 一级医疗机构240元,二级医疗机构480元,三级医疗机构720元。
- 最高支付限额 :
- 按一年期核算,应达到国家规定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
这些规定为哈尔滨市的医保参保人员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帮助减轻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具体政策,合理利用医保资源,确保能够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