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心城区 存在全年禁止燃放区域和限制燃放区域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包括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火车站、汽车站、机场、港口码头、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风景名胜区、园林、公园等公共场所,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军事设施保护、物资储存区,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以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方面,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道、滨湖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在限制燃放区域内,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每日早上6时至24时(其中除夕为早上6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可燃放时间,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长沙市中心城区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果该通告获得通过,那么长沙市将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建议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务必遵守相关法规,注意安全和环保,尽量选择安全地点和时段燃放,并及时清理和安全处置燃放废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