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共同承担
私人医院骗保的责任主要由以下几方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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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 :私立医院作为实施骗保行为的主体,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单位犯保险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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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责任人 :直接负责单位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骗保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他们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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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参与者 :如果医保经办机构人员或其他人员参与或共谋骗保行为,他们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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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责任 :医院法人如果知情或默许骗保行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私人医院骗保的责任主要由医院单位、直接负责单位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他参与者和医院法人共同承担。具体责任的划分和追究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