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医保报销比例因地区、医保类型、就医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情况:
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异地就医时,报销比例通常会比本地就医低一些。例如,经济发达地区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可达70%-80%,而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可能会降低5-10个百分点。
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的门诊慢特病患者,报销方案因地区和病种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常见慢性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年度起付线一般在300-500元,可补偿费用补偿比例多在55%-70%。对于省外异地临时就医,急诊抢救和已办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报销比例降10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转诊人员降20个百分点。
住院报销
跨省异地就医:根据国家医保局的规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住院费用时,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一般来说,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
省内异地就医:通常情况下,省内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也会比本地就医略低。例如,山东省规定,跨省异地就医备案转诊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下降10%,跨省异地就医未备案、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异地就医人员住院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下降20%。
特殊情况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各统筹地区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直接结算报销政策,引导参保人员有序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