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住院可以先住院后备案,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以下是相关规定及具体情况:
政策依据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以及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的相关通知,允许参保人员在出院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具体情况
出院前补办备案 :如果参保人员在异地生病住院,事先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在出院结算前补办备案手续后,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出院后补办备案 :如果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行为已经结束,并办理出院,自行结算医疗费用后,回到参保地,可以按照参保地规定补办备案手续,并将保存好的医疗凭证等各种单据,提交参保地医保部门进行手工报销。
特殊情况 :对于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额外提交备案材料,其跨省异地就医费用可以纳入直接结算范围。
办理方式
线上备案 :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等线上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线下备案 :也可前往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