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门诊可以使用医保卡,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备案要求
办理备案:跨省异地就医需先备案后结算。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备案类型: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分为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就医流程
选定点: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需选择已开通跨省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就医时,需先了解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如果参保地要求参保人员选择一定数量或在指定级别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持卡就医:在就医时,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对符合就医地规定门(急)诊、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规范的诊治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
注意事项
政策差异:不同地区医保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参保地和就医地医保部门。
报销比例:异地就医报销比例通常低于本地就医,具体比例因地区和政策而异。
结算规则: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