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的医保在湖南 是可以报销的 。根据《泛珠三角区域部分省及省会城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合作框架协议》,广西与湖南等省份实现了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制度,使得参保人员在合作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能够即时结算。此外,医保跨省报销的政策也支持在湖南报销广西的医保费用。
具体的报销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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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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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需盖公司公章),如不是企业参保则不需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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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需主治医师开证明,然后该主治医师的科主任签字,再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转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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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比在当地就医少报10%,如没有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则少报20%。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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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南就医时,建议先咨询当地医保局或通过合作医院的医保服务窗口了解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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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报销材料,以便能够顺利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