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报销金额因地区、医疗机构级别、医疗费用种类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具体情况:
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 :在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和单次报销限额,报销比例一般为 60% 左右,年度报销限额 150 元。
慢特病门诊 :在市域内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慢特病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 60%。
“两病” 门诊 :未达到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的患者,在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 “两病” 门诊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 50%,单个病种年度限额 200 元,两个病种限额 300 元。
住院报销
起付线 :不同地区、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起付线标准有所差异,一般在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如武汉市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 800 元。
报销比例 :以武汉市为例,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60%,二级医疗机构为 70%,一级医疗机构为 90%,年度支付限额为 15 万元。铜陵市规定,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 90%、80%、60%,最高支付限额为 10 万元。
封顶线 :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保年度报销金额累计不超过 30 万元。
大病保险报销
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费用按 60% 支付,最高限额为 2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