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强制检测,需要经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 的批准。
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此外,其他相关法律如《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也对此有所规定。
因此,公安机关在强制检测涉嫌吸毒人员时,必须获得相应级别公安机关或其派出机构负责人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