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异地就医门诊 可以 报销。以下是具体的报销方式和条件:
- 特殊病种门诊治疗 :
- 参保人员因特殊疾病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费用直接记账,即时结算。
- 急诊结算 :
-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相关单据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 异地就医备案 :
- 参保人员需进行异地就医备案,满足特定条件(如非深户选择退休人员异地安置、深户选择异地居住、非深户或深户未退休的工作外派等)后,可通过个人社保进行备案。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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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后,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较高。例如,社康报销比例为75%,二级医院为65%,临时就医门诊报销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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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普通门诊可用统筹基金直接报销,具体支付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人类型有所不同。
- 报销材料 :
- 报销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金融社保卡原件、医院收费票据、门诊费用清单等材料,报销期限自门诊费用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未备案情况 :
- 未提前备案的异地就医费用,参保人员可以先垫付,再回深圳社保窗口报销。
综上所述,深圳社保参保人员在满足一定条件并进行备案后,可以享受异地就医门诊的报销待遇。建议参保人员提前了解并办理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