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住院报销新规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医保类型下,对于多次住院报销的规定有所不同,以下是具体情况:
职工医保
起付线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第二次住院按50%执行;第三次及以后住院不再设置起付线。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疗、化疗、靶向药物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纳入医保报销,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三级医院实行分段累进制报销: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医保
起付线政策: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同级别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上起付标准按50%计算,起付标准年度累计不超过3000元。
报销比例: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次,报销比例为85%;一级、不设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次,报销比例为8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0元/次,报销比例为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200元/次,报销比例为65%;省部属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0元/次,报销比例为60%。
大病保险二次报销
报销条件:当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达到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时,可以进行二次报销。起付标准各地规定不同,一般为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
报销比例: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低保户和贫困户
低保户:低保户住院报销比例最高为60%,针对低保户、五保老人、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因生病入院治疗的医药费,除去自费部分,经新农合或者城镇医保报销后所剩部分,可以再次报销65%,封顶线为3.5万元。
贫困户:贫困户的住院费用则完全是按照合作医疗报销的比例进行报销的,没有二次报销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