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报销金额主要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两部分,以下是具体的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 = 职工所在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 ÷ 30天 × 产假天数。
月平均缴费基数:通常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的平均值。
产假天数: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顺产的标准产假为98天,剖腹产可额外延长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医疗费补贴则是固定的,不随职工的收入或产假时间变化。一般来说,正常生产的大致都在3000元左右,但具体数额可能因地区而异。例如,成都市的生育医疗费限额支付标准为顺产5000元,难产(含剖宫产)6000元,生产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其他补贴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法规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法规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不同地区的生育险报销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查阅相关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