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交的合作医疗在外地能用,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和流程,具体情况如下: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的相关通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已经逐步完善。合作医疗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可以享受直接结算服务,但需要办理相应的备案手续。
使用条件
异地就医备案: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可以在就医地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备案有效期限: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长期有效;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使用范围
就医地目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
参保地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
使用流程
备案:参保人员需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交备案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如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等。
就医: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在就医地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结算: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的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注意事项
备案信息变更:参保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如需变更备案信息,应及时联系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非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非跨省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医疗费用需按参保地规定执行,可能无法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综上所述,老家交的合作医疗在外地是可以使用的,但需要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在就医地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享受直接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