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渭南市的合疗报销比例因医保类型(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和医疗机构级别而有所不同,以下是具体介绍: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 :在统筹区域内的定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 60%;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销比例为 70%。
住院报销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标准为 200 元,支付比例 90%;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 200 元,支付比例为 9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 500 元,支付比例为 80%;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 1000 元,支付比例为 65%。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职工 65%,退休人员 67%;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 55%,退休人员 57%;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 50%,退休人员 52%。
住院报销 :起付标准为 150 元,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 86%,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