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陕西农村合疗报销标准的最新情况:
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报销 :在乡镇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可达 70%;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发生的新规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按 80% 比例报销;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规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按 60% 比例报销。
两病门诊报销 :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等 “两病” 患者,使用 “两病” 用药目录中乙类药品的,个人先需自付 10%,剩余部分按规定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慢性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门诊慢特病报销时不设起付线,在相应病种年度报销限额内,按新规范围内费用的 70%(乙类项目先由个人自付 10% 后计算)进行报销。
住院报销
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 :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可达 90%。
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 :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可达 80%。
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 :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可达 60%。
住院医疗最高支付限额 :2025 年新农合住院医疗最高支付限额为 10 万元。
大病保险报销
2025 年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为 60%,最高限额可达 2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