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合疗(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门诊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及门诊部支付比例为60%-70%,一级定点医院、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50%-60%,二级定点医院为50%。
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一般为50%-80%,具体比例根据疾病种类和统筹区规定有所不同。
“两病”门诊:高血压和糖尿病参保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协议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
住院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90%。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70%。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60%。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超过1万元(不含)至10万元(含)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0%。
超过10万元(不含)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0%。
以上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和不同地区的规定有所变化。具体的报销比例和政策细节,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