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新农合大病报销的最新规定如下:
- 门诊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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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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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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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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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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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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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 住院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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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包括药费、辅助检查、手术费等,具体限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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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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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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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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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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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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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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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30%。
- 大病补偿 :
-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 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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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针对患有特定重大疾病且医疗费用较高的参合农民,需已在新农合首次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仍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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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具体材料由各地新农合管理机构确定,通常包括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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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由各地新农合管理机构根据当地基金结余情况制定。
- 其他规定 :
- 新农合缴费标准:2025年辽宁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新农合)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政府还将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提供财政补助。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参合农民能够获得充分的医疗保障,减轻因重大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建议参合农民及时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操作流程,确保能够及时享受到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