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 :
-
乡镇卫生院:政策内费用报销60%-65%,起付线约200-400元。
-
县级二级医院:报销40%-50%,起付线500-800元。
-
省级三级医院:报销20%-30%,起付线1000-1500元。
- 大病保险叠加政策 :
- 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后,按50%-70%比例分段报销,最高支付限额可达30万元。
- 特殊群体倾斜 :
- 低保户、脱贫人口等困难群体,在基本医保基础上额外享受医疗救助(最高可覆盖95%费用),需医院开具费用证明并加盖公章,医保局审核通过后按70%比例报销。
- 门诊补偿 :
-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销60%。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40%。
-
一级医院:报销65%。
-
二级医院:报销50%。
-
三级医院:报销40%。
- 普通门诊 :
-
不设起付线金额,报销比例:
-
第一档(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70%。
-
第二档(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
-
第一档(一级医院):65%。
-
第二档(二级医院):60%。
-
第一档(三级医院):50%。
这些报销比例和规则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