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您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不予录用,这种做法是 违法 的。以下是相关的法律依据和分析:
- 平等就业权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用人单位不得以传染病为由拒绝录用。
- 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权利 :
- 《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明确指出,除非是特殊岗位,用人单位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更不得以劳动者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 特殊岗位的限制 :
- 只有在特定岗位(如食品生产、公共卫生等)中,法律才可能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得从事某些工作。
- **途径 :
- 如果您因乙肝被拒绝录用,可以先尝试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公司因您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不予录用是违法的,您有权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进一步了解您的权益并采取合适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