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
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始于 1998年 。1998年,中国政府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全国范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式建立。从1998年开始,职工和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尽管有些资料提到职工医疗保险从1999年或2000年开始缴纳,但这些信息并不准确。实际上,1999年只是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一年,而全国基本建立这一制度的目标是在1999年内完成。因此,职工医疗保险的正式缴纳时间应该从1998年算起,而不是1999年或2000年。
综上所述,职工医疗保险是从1998年开始缴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