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人员抑郁症是否能开除, 取决于具体情况 。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的详细说明:
- 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 :
- 如果抑郁症员工不影响工作,用人单位无权以此解除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影响工作的情况下 :
- 如果抑郁症员工无法继续工作,在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 医疗期内的保护 :
- 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员工患有抑郁症,只要仍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就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 调整工作岗位 :
- 在涉及抑郁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一般无法举证证明病情虚假。因此,在衡量被认定为违法解除情况下需付出的赔偿金与维持劳动关系或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情况下需付出的成本的高低后,用人单位宜综合谨慎选择适用。
- 事业单位的特殊保护 :
- 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得了抑郁症,并不会被开除公职或辞退。如果因身体情况不能从事当前岗位工作,可以申请单位另行调整岗位,或者长期请病假。
综上所述,在编人员抑郁症是否能开除,主要取决于其病情是否影响工作以及是否在医疗期内。如果病情不影响工作且仍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无权解除劳动关系;如果病情影响工作且经过医疗期仍无法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金。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应谨慎选择,避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