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后一年内
新生儿户口最迟应在出生后一年内完成登记 。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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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 :新生儿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婴儿常住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如果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登记,只要在婴儿满一周岁前完成登记,手续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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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情况 :若新生儿出生后超过一个月但不超过12个月,仍可申报出生登记,但手续需要真实齐全,并由派出所当场办理。若超过12个月,则需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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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则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综上所述, 新生儿户口的最晚办理期限是出生后一年内 。建议家长尽量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完成户口登记,以避免因手续复杂或影响孩子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