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住院的报销方式如下 :
- 在区内及区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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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患者在区内乡镇级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刷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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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内及区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患者在出院结帐时可以直接刷卡报销。
- 在市外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住院 :
- 参保患者应在出院后三个月内,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带医药费用原始发票、住院医药费用汇总明细清单等相关材料到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新农合窗口报销医药费用。
- 报销比例 :
- 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就诊医院级别有所不同,具体为: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 报销范围 :
- 报销范围包括药费、辅助检查费(如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等)以及手术费,其中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 异地结算 :
- 若当地支持新农合异地结算,患者可直接在医院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原则为多退少补。若不支持异地结算,则需携带相关材料返回参保地办理报销。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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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患者在住院前了解当地的合作医疗政策和报销流程,以确保顺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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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市外住院,建议提前办理转诊手续,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报销要求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