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育儿假规定明确:符合政策的父母每年可享10天假期,按子女周岁计算年度发放,且允许拆分使用(不超过2次),直至子女满3周岁。细则:
-
适用条件与天数
依法生育子女的父母,在子女3周岁前每年各享10天育儿假。假期按周年计算(如子女2025年4月15日出生,首个假期年度为2025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15日),多子女家庭不叠加,以最小子女年龄为准。 -
休假方式
同一计算年度内可拆分休假,但原则上不超过2次。例如,可将10天分为两次5天使用,方便灵活安排育儿时间。 -
工资待遇
用人单位需明确育儿假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深圳最低工资。鼓励企业按正常工资支付,若协商一致可通过集体合同约定具体待遇。 -
补休与衔接
若因工作原因未及时休假,职工可申请补休(需在子女满3周岁前提出)。育儿假与年休假不冲突,不影响其他福利权益。
提示:建议职工提前与用人单位沟通休假计划,保留子女出生证明等材料以便申请。如遇权益纠纷,可拨打12345或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