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0天,可分次使用
青岛育儿假政策规定如下:
一、基本天数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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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天数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3周岁以内,每年分别享受累计不少于10天的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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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计算
育儿假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周年计算,例如2025年1月1日出生的孩子,2025年和2026年各可享受10天育儿假。
二、使用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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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次使用
支持将10天育儿假拆分成多个时间段使用,以适应不同家庭需求。例如,孩子生病、参加幼儿园活动或日常照料时,父母可灵活安排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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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跨年使用
育儿假需在当年使用完毕,不可结转到下一年。
三、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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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福利
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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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
若单位未依法落实育儿假,职工可要求仲裁或诉讼维护权益。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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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 :男方享受15天陪产假,用于产后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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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计入本人工资总额。
以上政策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体现了青岛对生育家庭的关怀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