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山东省最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育儿假相关规定如下:
一、育儿假时长与申请条件
- 基础育儿假
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10日的育儿假。
- 特殊情况延长
- 若子女年满三周岁,父母双方可协商增加育儿假时长,但需用人单位同意。
二、育儿假期间待遇
- 工资与福利
育儿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且视为出勤。
- 用人单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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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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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工资、辞退或取消福利待遇。
三、其他相关条款
- 婚假与产假合并
婚假15日(含婚前检查3日)与产假98天可合并休,但需用人单位同意。
- 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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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每年累计10天,非独生子女7天,用于照料患病或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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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 政策调整生效时间
以上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四、权益保障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落实育儿假相关待遇,职工可要求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东省最新政策文件,确保符合当前法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