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售卖点信息已公布,全市共设立29个销售点,包括15个直销点和14个特许经营点,售卖时间持续至2月12日(正月十五)。购买时需选择正规渠道,并注意查看产品安全标识及说明。
一、烟花爆竹售卖点位置
福州市城区共设有29个烟花爆竹售卖点,其中直销点和特许经营点分布如下:
- 直销点:15个,提供更全面的产品种类。
- 特许经营点:14个,分布在不同区域,方便市民购买。
二、售卖时间及限放区域
- 售卖时间:烟花爆竹销售将持续至2月12日(正月十五)。
- 限放区域:包括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不含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及马尾区(不含亭江镇、琅岐镇)。
- 允许燃放时间:
- 除夕、正月初一全天;
- 农历腊月二十四、正月初二至初六、正月十五的6时至22时。
三、允许燃放的烟花种类
- 规格限制:仅允许燃放“2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
- 环保要求:优先选择低硫或无硫烟花,以减少噪音和空气污染。
四、购买及燃放注意事项
- 购买安全:
- 选择悬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正规商店。
- 检查产品安全标识、生产日期及性能说明,避免购买过期或劣质产品。
- 燃放安全:
- 严格按照产品说明操作,确保成人燃放。
- 禁止在屋顶、阳台、楼道等危险区域燃放。
- 燃放后及时清理场地,避免残留火种。
五、违规后果及安全提示
- 违规后果: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面临罚款,最高可达10万元。
- 安全提示:
- 避免购买来路不明的烟花。
- 妥善存放烟花爆竹,远离高温及潮湿环境。
- 遇到燃放异常情况,保持冷静,切勿靠近。
福州市烟花爆竹售卖点为市民提供便利的也强调了安全与环保的重要性。在享受节日氛围的请务必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