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地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收费模式,按照用水量划分为三档单价逐级递增,非居民及特种行业执行差异化定价,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平衡企业成本与民生需求。收费标准包含基本水费、水资源费及污水处理费,各地根据资源禀赋差异细化执行细则。
阶梯水价覆盖全区
每户家庭以3人基准设定月用水量三级梯度:首档9立方米内单价最低,二档9-15立方米部分加价50%,三档超15立方米部分单价翻倍。人口超3人可申请增加基数,合表用户暂按首档计价。
复合费用构成透明化
终端水价由三部分组成:基本水费依据阶梯标准计算,水资源费按用水类别征收(如居民类0.1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统一附加。例如呼和浩特居民首档到户价为3.4元/吨,含各项附加费用。
行业用水价格差异显著
非居民用户(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参照居民首二档价格,特种行业(洗浴、高尔夫球场等)执行高额单价,部分区域特种用水单价达4-15元/立方米。工业及农业用水按产业类型划分费率,火力发电等高耗水行业费率上浮。
动态调整保障可持续
水价每2-3年评估一次,成本监审明确供水企业亏损时可启动调价程序。例如二连浩特因十年未调价导致企业年均亏损超1200万元,经成本核算后调整单价以维持水质与服务。
合理规划家庭月度用水量可降低生活成本,建议安装节水器具并关注属地最新调价公告。企业及单位用户需按类别申报名录,避免错缴费用引发违规风险。